交通银行金华分行被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01.75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1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 、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7.5元,罚款104.25万元。
黄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州支行)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 ,被罚款1万元。
陈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金银罚决字〔2025〕26号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 、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7.5元 ,罚款104.2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
2025年12月30日
五年
2
黄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州支行)
金银罚决字〔2025〕24号
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 、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
2025年12月30日
五年
3
陈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
金银罚决字〔2025〕25号
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
2025年12月30日
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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