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12月5日 ,包含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内的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

相关公告指出,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 ,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有关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 、空气币(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 、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 *** 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要求,落实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精神 ,七家协会提示,首先要正确认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活动的本质属性。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 。
其次,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的业务。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各会员单位应多方位开展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 ,提醒社会公众明辨风险、远离非法活动 。

此外,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 ,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请社会公众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 ,切勿参与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如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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